杭职院〔2019〕26号
关于印发《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现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8日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3月 12日印发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2018年8月21日经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为增强全院师生控烟意识,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文明,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
组长:金徐伟
成员:麻朝晖江平韩丹梁宁森沈海娟
谢川程利群潘建峰童章成韩亮
徐健丰孙钧章泓裘旭东张赵根
徐高峰谢萍华陈云志邵立东黄璐
徐剑张崇生郝阜平
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控烟工作的领导,确保有效落实控烟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成立控烟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
组长:韩丹
成员:陆颖丁学而费伟强王建平
监督各单位开展控烟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非法烟草广告,监督未成年人吸烟行为,监督《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的其他控烟要求的落实。
(三)各部门建立控烟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落实学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职责
(一)宣传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学生控烟意识,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
(二)二级学院等要在教师队伍中加强控烟宣传工作,教育教职员工严禁在教学区域内(包括走廊)吸烟。
(三)学工部负责在学生中开展控烟监督和检查,加强学生的控烟教育,教育学生摒弃陋习,崇尚文明。
(四)后勤保障处负责对校园内控烟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五)保卫处负责监督违反控烟规定,违规吸烟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
(六)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学院所在楼宇的控烟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控烟管理工作。
(七)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接待的部门负责。
三、控制吸烟禁示性规定
(一)校园内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实训楼、体育馆、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会议室、办公室;以及其他师生工作、学习、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室外教学场所;
2.校车、电梯内等;
3.公园、广场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时禁止吸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二)严禁在禁烟场所或区域内吸烟。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吸烟或者携带燃烧的卷烟或烟斗。
(四)禁烟场所或区域内不得设置吸烟器具。
(五)不主动向来客敬烟,客人递烟要婉言谢绝并劝客人不要吸烟。
(六)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师生员工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1.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2.要求管理部门劝阻吸烟者吸烟或者劝其离开该场所或区域;
3.向学院相关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4.向政府卫生监督机构举报违反控烟条例的行为。
(八)倡导学生不吸烟。
(九)倡导吸烟者尽早戒烟。每年的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倡导吸烟者不吸烟。
(十)倡导校园内不吸游烟。
四、控烟处罚措施
(一)教职员工不得在规定的禁烟场所或区域内吸烟,违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及教育,不改正的由监督部门按条例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屡次违规的按照相关规定与个人考核、评优等挂钩,对违规教职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二)一个学期内,若有2次以上因教职员工违反控烟条例而被通报批评的,所在部门不得被评为当年院级及以上先进单位。
(三)各二级分院要把控烟工作与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并作为文明班级、文明寝室评选的否决条件。
1.若一个寝室内有违规吸烟的学生,则该寝室不能被评为文明寝室。
2.若一个学期内有2次以上学生违反控烟条例规定而被通报批评,则该班级不能被评为文明班级,同时取消班主任评选优秀的资格。
(四)因违规吸烟而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学生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不能获得院级及以上的先进个人的奖励、表彰;不能获得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爱国卫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