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学院食品加工及检测类课程
原材料采购及报销管理办法
为解决临江学院食品加工及检测类课程原材料采购因没有正规发票而无法报销、实训老师采购无法保证原材料新鲜度及满足授课老师要求、报销过程中实训人员对原材料具体使用方式不清楚造成报销困难等问题,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耗材管理办法》、《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报销制度(试行)》,结合分院实际情况,教科办、实训室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经过调研,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1)食品类原材料采购均采用正常流程,由课程教师到出具正规发票、小票的场所自行购买,并保存好相应发票及小票。
(2)课程教师将发票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报销说明(实训室提供模板)先交由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实训室管理教师核对入库。任课教师在入库单上作为经办人签字,实训室管理教师作为仓管员签字。任课教师将发票、小票及入库单准备好后,自行进行后续报销流程,财务会将现金打卡至教师工行账户。
本办法解释权归临江学院教科办,自制定日期开始,试行一年。
临江学院教科办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