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教科研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科研动态 >> 正文

关于申报2016年杭州市农业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5-12-15  点击:

关于申报2016年杭州市农业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将杭州市科委文件转发如下,请申报2016年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项目的老师,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纸质材料于201616日前送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5.12.14

 

关于征集2016年杭州市农业科研自主申报项目的通知

杭科农〔2015242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杭州市农业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5117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6年杭州市农业科研自主申报项目。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征集范围为农业科研自主申报项目。
二、支持对象
杭州市本级企事业单位。
三、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
四、申报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
、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填报(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市级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
、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可行性报告、承诺书(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和有关附件材料(一份)(企业单位需提供投入证明材料),市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按照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3
、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
、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资助,自筹资金不作要求,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的30%
5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承担有市级农业科研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农业科研项目;申请单位为非企业的,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级农业科研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农业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五、初审和推荐要求
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制作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六、受理截止日期
市级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6113日;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6118日。
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部门将不予受理。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沈吉英、胡小庭
联系电话:8702545287060408
驻市科委纪检组电话:87911139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01527987061235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
12月7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