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教科规办〔2022〕1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我校重点课题限额1项,年度规划课题限额8项,共同富裕专项课题限额1项,省教科规划办择优立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二、申报课题条件
1.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2.为助力共同富裕,进一步推进“26个加快发展县”高质量发展,设立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此项课题主题和研究内容必须与共同富裕高度相关。
3.本次采取各学院(部门)限额申报。每学院(部门)三类课题限额共3项,其中重点课题最多申报1项,共同富裕专项课题最多申报1项,不满限额视为自动放弃。
三、课题申报形式与截止时间
各学院(部门)评选后,将材料于11月10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报送材料包括:电子版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申报书一份(系统生成,网址:http://ktgl.zjedusri.com.cn,申报系统拟于2022年11月1日8点开放申报)
四、其他
1.申报系统开放前(11月1日8点)会在网上提供管理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和课题申报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2.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时需要使用新密码。忘记密码可通过邮箱重置,密码如果输错5次,用户名将锁定,第二日才能登陆,请用户谨慎使用。
其他未尽事项,按《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科研处联系人:金子仪,联系电话:0040
附件1: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