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社科联有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培育基地“杭州市产教融合研究院”2023年度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双高”建设、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
二、课题性质
“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基地立项课题分两类。A类为正式立项课题,课题性质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B类为预立项课题,课题性质为培育课题,课题研究取得预期成果后,认定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杭州市产教融合研究院”基地立项课题全部为C类预立项课题。
三、立项计划
“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基地拟立项A类、B类课题各不超过7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立项数量一般不超过2项,一般课题立项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视申报数量和质量情况而定。
“杭州市产教融合研究院”基地拟立项C类课题不超过8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立项数量一般不超过2项,一般课题立项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视申报数量和质量情况而定。
研究时间为1年。
四、相关要求
(一)研究范围
“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基地课题重点选题指南:(1)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研究;(2)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研究;(3)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研究等;(4)杭州市职业教育专业布局与产业结构匹配度研究等;(5)浙江工匠精神研究等。
“杭州市产教融合研究院”基地课题重点选题指南:(1)杭州市深化产教融合研究;(2)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改革与实践研究;(3)校企命运共同体多元发展模式研究;(4)校企共同体标准研究等。
(二)申请者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项以上(含两项)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和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基地课题。
(三)经费资助
A类课题按申报程序上报杭州市社科规划办报备立项,其中,A类重点课题资助经费4万元(其中项目经费2万元、学校配套经费2万元),A类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结题后拨付余下的40%经费。B类课题采取择优校内预立项,课题性质为培育课题,课题研究取得预期成果后,于2023年按申报程序上报杭州市社科规划办报备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C类课题采取择优校内立项,凡项目验收通过的课题上报市社科联,市社科联负责研究项目的成果择优确认为市社科规划课题,办理结题、颁发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工作,每年不超过4项,研究经费按A类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一次性拨付执行。
(四)成果要求
“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基地重点课题要求以专著形式结题,专著要求公开出版。
“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基地一般课题可以研究报告或论文形式结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原则上要求在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发表(北大或南大标准及以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其成果须达到以下转化应用条件之一:
(1)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
(2)被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采纳(须提供录用文件);
(3)被市社科联(院)《杭州社科成果》录用。
课题最终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一般要求在专著10万字、发表论文5000字、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成果显著位置须标注有“基地名称”或“基地项目资助”或“基地项目成果”等字样,否则不予结题,考核验收时也不能承认其为基地成果。
“杭州市产教融合研究院”基地的课题最终确认成果须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培育期间出版的专著应与基地研究方向一致;
(2)培育期间发表的论文须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或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并经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定为良好以上;
(3)培育期间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采纳(须提供录用文件);
(4)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对策性研究报告。
上述研究成果出版、发表、呈送领导等须标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标识,A类课题还须标注课题号,否则不予认可。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者请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地项目申请书》,并向基地提交纸质的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活页一式9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ongxiaxu@126.com,电子稿与纸质稿的内容应完全一致。中心将在申报有效期截止之日起,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研究承担者。
六、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表和活页请查看附件。
七、结题要求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经课题所属基地同意,按市社科规划办要求及时报送完整的书面结题材料,同时在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录入结题信息(研究成果、成果要报电子版等),由课题立项所在基地统一向市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题申请。具体流程为:
1.课题负责人登录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和打印《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按要求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递交相应的书面结题申请材料。
2.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负责人的结题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和书面审核,确认符合结题要求的,在网上“结项管理系统”确认通过审批,同时在书面的《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课题负责人将经本单位盖章同意后的结题书面材料提交课题所属的基地,由基地专家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填写结题申请清单(要求在清单上盖章)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4.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在收到基地上报的结题清单、课题负责人的网上和书面结题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内颁发结题证书。
5.报送的书面结题材料包括:
(1)在线打印的《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
(2)最终成果一式1份(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提供为发表刊物原件或经审核确认后的复印件;专著为3部);
(3)成果要报一式1份;
(4)研究报告须提交结题证明材料原件1份;
(5)基地结题申请清单1份。
八、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受理联系人:徐榕霞;电话:0571-56700287;电子邮箱:rongxiaxu@126.com。
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杭职院行政楼504室;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