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职院临江〔2019〕3 号
临江学院社会服务结余经费使用方案(试行)
各专业组、各办公室:
现将《临江学院社会服务结余经费使用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江学院
2019年9月1 日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江学院办公室 2019年9月1日印发 |
附件:
临江学院社会服务结余经费使用方案(试行)
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二级单位社会服务结余经费使用规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临江学院自身实际,特制订《临江学院社会服务结余经费使用方案》。
一、使用原则
为更好地提升临江学院教职工的社会服务能力,积极开拓社会服务渠道,增加社会服务项目,提高社会服务收入,本着“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总体分配思路,试行分院社会服务结余经费使用方案。
二、具体使用方案
1、根据社会服务项目具体实施过程情况,实行项目团队奖励制。
2、社会服务结余经费不按照职称或岗位系数发放。
3、社会服务结余经费依据项目团队成员参与或贡献程度予以发放,具体系数发放情况见表1所示。
表1 项目团队成员参与情况奖励
项目名称 |
主要参与人 |
次要参与人 |
一般参与人 |
XXXX |
2.4 |
1.8 |
1.0 |
三、其它
1、本方案自2019年9月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过程中,若发生与学校政策相抵触的情况,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2、本方案由临江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