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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2016-10-17  点击:

各位老师: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函件转发如下,2016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请各分院积极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稿5份;电子稿发王晓华数字邮箱)1028日前交科研处,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校内拟建3项,给予经费资助,并择优遴选1项上报省教育厅)。

 

 

 

科研处 

 

                                       2016.10.17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函〔2016147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687号)要求,为提升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应用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遵循国家和省“2011计划”总体框架和思路,以市场为导向,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推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提升应用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推动形成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推进技术技能积累创新机制,推动“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为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认定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行业企业急需解决的应用技术问题,与企业、科研机构等联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协同攻关,解决行业企业的实际问题。

 

(二)服务重大战略目标。符合有关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符合浙江省产业发展规划等导向,符合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三)满足行业发展需求。有利于掌握应用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引导创新要素集聚,有利于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发展。

 

(四)注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坚持寓教于研、产教融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培养与企业生产需求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数量

 

各高等职业院校限额申报1个。鼓励各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作为参加单位不受名额限制。

 

2016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拟认定5个左右。

 

四、申报材料

 

请各高等职业院校于20161111日前将《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相关佐证材料1套送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zjgx_2011@126.com),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

 

请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要求,对已开展的培育组建工作进行系统评估,择优申报。对于申报材料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达不到申报要求的,将不列入下一步认定工作。

 

联系人:姜毅,电话:057188008970,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附件: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书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1012

 

 

 

 

 

 

 

 

 

 

 

 

 

附件

 

 

 

 

 

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申报认定书

 

 

 

 

 

 

 

 

 

 

 

 

 

 

 

 

 

 

 

主管部门(公章): 

 

牵头申报学校(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01610

 

 

 

 

 


中心名称

中心培育组建时间

中心负责人

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中心联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核心参与单位

1.

2.

3.

4.

主要参与单位

1.

2.

3.

4.

一、概述(不超过800字)

1.1 重大协同创新需求分析

1.2 中心建设使命、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

1.3 中心组建方式、运行模式以及培育过程

1.4 中心组建基础与能力

二、中心现有工作基础(不超过2000字)

2.1 中心资源及整合情况

2.2 体制机制情况

2.3 承担的协同创新任务情况

2.4 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情况

2.5 提高应用技术研发能力情况

2.6 典型案例(不超过5件)

三、中心运行保障(不超过1000字)

3.1 基础条件保障

3.2 人才保障

3.3 政策保障

四、经费需求与筹措方案(不超过1000字)

4.1 总体经费需求与测算依据

4.2 自身经费筹措及落实情况(中心主要成员单位自筹和其他方面的投入等)

五、未来5年的实施计划、绩效指标和预期成效(包括年度目标)(不超过800字)

 

备注:核心参与单位是指全面参与中心培育组建,在资源整合、体制机制改革、承担协同创新任务、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和提高应用技术研发能力等方面起组织牵头作用的单位;主要参与单位是指直接参与中心培育组建,在资源整合、体制机制改革、承担协同创新任务、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和提高应用技术研发能力等某一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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